寫到一半又沒有了,又要重寫~
因為最近很忙,沒有到Blogs遊逛,沒有想到發生了24小時HK Blogger事件,當我看到時已經是發生了餘論的時候(食到水尾).我首先在Wilson’s blog看到了該事件評論,然後由該文章連結到willsin. 簡單來說是willsin看到了某個Blog,知道了自己和其他Bloggers文章被抄襲了,然後他們向當事人追究此事.當事人在24小時後貼出道歉啟事.引來的卻是在willsin’s blog上出現了爭論此事的”戰場”.請看以下連結:
Whisper at the
http://wilsonshum.blogspot.com
Unemployed Philosopher
http://williamsin.blogspot.com/
Just a Sidekick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5/25/544/
港燦筆記
http://kc2047.blogspot.com/2005/05/blog-post_27.html
引伸討論問題:
文字版權?引述和抄襲?Blogger的權益?誰才可以裁決一個公平的結果?
Blogger意識型態?Blogger的道德文化和教育?和香港人講道理?
Anonymous你是誰?網上言論究竟是否代表本人?你是否會讓anonymous在你網上發言?
2 comments:
ANONYMOUS 也是人(應該是吧),
可以留言啊!!
其實什麼種族也是一樣, 也會有敗類, 當然,也應該會有正常人.
不好意思,最近在"搏殺中",今天才看到你的COMMENT~
你說得對~人也有敗類的~
老實說,我很喜歡你的那幅相.究竟是怎樣做出來的?那個BEBE是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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