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

最近逛街的時候看到一些店舖關門,門外貼了一大堆招租的廣告.茱迪說了一些話令我覺得"商業"一字真的可以掩蓋了所有的東西,包括"創意".

最近也看到一篇文章的報導,作者在一個國際會議上聽到一個日本學者發表創意可以在一個商業社會中有生存的空間,在場的人都笑了一笑.因為在香港,"創意"基本上不可以維持生活,通常"創作人"需要跟隨客戶所要求而做出一些"作品".

茱迪說的是例如有一個人,他有一個點子,這個好點子令他可以有自己的生意,可以有一家店,而藉著他的點子賣給客人而賺取金錢.不論$多或少,那些$都是那個人自己用自己才能賺回來的.這指不論他是煮了有創意的菜餚,還是一些實用設計用品,衣服.

可惡的是,業主一見到生意好便加租,加租便令小商戶無法生存,最後因為賺不到利潤而要結業.

創意到處給人抄襲,再加上業主加租,使創意被埋没,社會失去的會是什麼?

2 comments:

hbrk55 said...

創意是人類獨有的。

商業則是近代的產物(應該不到一萬年),但是將我們大部分人類都捲入了。

Bill Gates很有創意,趕快自哈佛大學休學去創業,才能賺到這麼多財富。 所以他有創意,還結合商業,改變了人類的生活。

很多人開小店,有了名聲,趕緊開連鎖店,開網路商店,這也是試圖要站在商業上,不在商業下。

Google的成功,靠創意。 台灣的抗毒軟體PC-cillins也是靠創意,結合商業,才能成功。

Gi-lish妹子不要感慨,開小店的人,創意不夠全面,才會被商業淹沒。

gi-lish said...

聽到醫師這麼一說,感到安慰~

我也相信,一個真正有創意的人,應該也會把自己的創意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