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的事

那天我在想圖書館有書,CD,VCD,DVD,CD-ROM可借,但其實CD,VCD,DVD這類物品又屬於”版權所有,不得借閱”.我不會去追究為什麼某些CD會放在圖書館架上,我好奇的是為什麼書有”版權所有”,就沒有下一句?

於是我在想,人們防止MP3在互聯網上下載(不論是網站或點對點),亦禁止書內容完整在互聯網出現(eg Google建虛擬圖書館暫時失敗例子,YAHOO最近又趕上了這股潮流),為什麼這一句”不得借閱”就不會出現在書上? Copyright亦只說你可以印該書幾分之幾,多印就犯法,重沒有說可錄DVD幾分之幾?

原因可能是書通常很難在短時間內翻印成本,錄音系統卻可以快速盜錄完一隻CD. 又或是看書的人較聽音樂的人重視版權? 看書的人較聽音樂的人有錢去買正版? 看書的人事實上較聽音樂的人少?人家說”文化沙漠”正在擴大至全世界,書越來越少人看,就算弄個網上虛擬圖書館,把書全放上去,人們還是不會看(電子書借來抄功課確是很方便,虛擬圖書館也是為什麼有教授說圖書館可以不存在的原因?)那麼”文化”包不包括音樂?流行音樂是否界定為”沒有文化”?如果是的話,文化又是什麼?

那天我在電視看到一位女孩,她到處找製作人,為的能開小型演唱會和出CD,踏上成為歌星的第一步,她的聲音很”特別”,很圓滑和偏高音. ”特別”這兩個字突然令我覺得,別人可以抄襲她的歌曲,歌詞以及唱法,但她的聲音卻是獨特的.當然,如果她出了唱片,你要盜錄她的歌去聆聽,也就阻止不了.

2 comments:

hbrk55 said...

我在美國的市立圖書館就借了不少CD和DVD。 我想不能外借應該是當地的政策問題而非全世界皆如此。

gi-lish said...

我想不能外借也可能是因為CD本身所說明版權,我看過香港和澳洲的公共圖書館都有CD可借,當然不是最近和流行的作品.